一、退费政策规定:
根据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第十七条民办学校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学、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规定清退:
(一)按学年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则:
1. 缴费后未入读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 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二、退费流程:
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教务网(jwc.xmxc.com)→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我的退学申请(需要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启动→填写退学申请→提交退学申请→辅导员核实并让家长确认→二级学院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教务处审批→副校长审批→校长或者常务副校长审批→流程办结→打印流程单交至收费处并附上本人的银行卡卡号
退费单位投诉电话:0592-3153384
学生申请退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