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高校院所、文教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指导高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高校院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导手册》,并已经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高校院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导手册
适用范围:集美辖区高校院所
工作目标: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进入高校校园所有人员均经过体温检测;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隔离和集中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可疑病例及时送医。
第一篇 开学前/预防预警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党委书记或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2.高校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区文教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宣传、学生、教务、纪检监察、团委、院(系、部)卫生室、后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建立学校、院系、班级、辅导员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二、完善预案、制度
1.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度”。“两案”: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八制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
2.各校要加强与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3.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三、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1.建立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留学生等)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重点摸清抵厦前14天内到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般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厦人员。
2.统计师生员工近期旅行史、目前居住地点。安排专人每日统计师生员工每天所在地、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督促所有市域外入厦师生员工(含本市外出的返厦师生员工)继续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机场、码头及火车站等入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四、做好教学安排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在线教育,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合理调整、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
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鼓励开设有关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的专题,提高大学生科学防控传染病能力。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4.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
5.严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提前返校。
五、加强安全保障
疫情期间,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入校人员体温测量和登记制度。
六、做好环境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2.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单位全面检查,做好“入市必登”和“食材快检”,以及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3.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吹干机等设施。
七、做好物资储备
学校应备好测温仪、体温计、消毒液、紫外线灯等应急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帽子、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
八、设置隔离观察区域
1.隔离观察区域相对独立,集中隔离观察区和正常居住宿舍不在同一楼宇,单独通道;隔离区基本生活设施齐备,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2.要设置室外临时发热人员隔离区及室内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尽量设在一楼,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并配备洗手设施,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要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专人管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观察室。
3.建立隔离观察区管理制度,确保防护安全。
4.隔离观察区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物资和医护、安保、后勤、保洁等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九、严控聚集活动
1.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人数众多的集体活动。
2.停止所有进校参观、访问,学校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非本校师生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车辆需做好消毒,人员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带菌车辆和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3.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全校、全年段聚集性的活动。学校要创新教师办公方式,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可考虑远程协同视频会议,少开会,少集中。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
4.严控师生员工到境外、其他省市参加交流、学习活动。
5.暂停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
十、做好宣传和培训
1.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新媒体及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多方式、多途经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推送给师生员工。
2.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保持个人卫生,提升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3.引导师生放假期间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4.告知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自离开疫情重点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做好教职员工的防控技能培训。分类分次组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院系(部门)负责人、食堂、安保、物业、卫生机构等部门人员学习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第二篇 返校途中 / 安全防护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4.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5.返校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6.妥善保存返程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
7.到校按学校要求报告,登记相关信息,填写健康卡(健康卡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群等情况)。
第三篇 开学后/规范运转
一、健康监测(见附件1)
1.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并佩戴口罩,凡体温≧37.3℃者,均不允许进入校园。每日对师生进行晨午检,如测试发现≧37.3℃或者有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应及时把师生引导到室外临时发热人员隔离区域安置,与其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学校疫情小组人员立即及时拨打120,告知体温、不适症状、所在位置。配合救护车将上述人员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隔离。
2.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通过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学工、研工、教务、人事等部门在24小时内汇总师生因病缺课缺勤信息,并按规定上报。
3.学校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卫生主管部门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发热预检分诊制度,并做好发热患者登记和随访。
二、清洁与消毒(见附件2)
1.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礼堂、办公室、实验室、电梯间、洗手间等活动区域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清洁、消毒 1 次。
2.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对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课桌椅等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纸巾进行擦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使用时须经过专业评估,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洗手池配备肥皂、洗手液或手消毒剂等。
三、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
1.加强学生日常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疫意识,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
2.合理安排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3.校医和保健老师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保护自身健康。
四、食品安全与宿舍管理(见附件3、4)
食堂与宿舍是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饮食、生活安全的重要场所,务必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
五、疫情防控废弃物管理
1.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
2.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使用后的口罩等)专用垃圾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六、严控聚集活动
在疫情形势稳定前,参照开学前“严控聚集活动” 执行。
七、做好隔离观察管理
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相关文件要求和制度。按照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号通告》《第9号通告》等文件要求,分类做好14天的集中居住并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和监督性医学观察。
第四篇 发生疫情时/应急处置
一、疫情处置流程(见附件6-8)
1.做好疫情报告。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观察,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学校如实反映情况,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学校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提供服务。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查验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机构复核确认登记,持有学校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方可复课和上岗。
5.分析疫情发生的经过,总结经验,优化流程,加强管控。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二、做好心理支持和疏导
学校由专人负责与治疗中、隔离中的学生进行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关心心理健康。
保持正常的生活节奏。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良好的作息习惯,劳逸结合;减少聚会,勤洗手,公众场所戴口罩。
调整良好的心理状态。勇于面对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多运动,多交流,听音乐,缓解紧张情绪,不道听途说,不传谣信谣,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提供必要的校园支持。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提供有效支持服务。学会自我保护和帮助他人,同学之间互相陪伴,分享乐趣, 倾听苦恼。
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主动发现并认真对待寻求帮助的师生员工,给予心理关怀。对于情况严重者,及时与家属沟通,寻找专业机构的心理帮助。
附件:
附件1集美辖区高校院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入校体温检测工作指南.docx
附件2集美辖区高校院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指南.docx
附件3集美辖区高校院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堂管理工作指南.docx
附件4集美辖区高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指南.docx
附件5厦应对疫情指挥部综18号: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2).pdf
附件8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联络通讯.docx